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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个药品移出医保(附名单)

  医药网1月9日讯 1月6日,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网发布《关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采购平台调整挂网产品医保属性的通知》。

 

  通知显示,自2020年1月1日起,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统一执行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采购平台挂网产品医保属性已调整结束。

 

  随着新版国家医保目录正式执行,大批药品迎来巨大的变化。

 

  268个品种,将调出医保

 

  根据山东省医保局近日发布的《关于执行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要求:

 

  《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中的西药和中成药,已纳入新版《国家药品目录》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未纳入新版《国家药品目录》的,暂按原规定执行,省医保局将在3年内按相关要求及程序逐步消化。消化过程中,优先将纳入国家重点监控范围的药品调整出支付范围。

 

  山东省医保局已公布3年内逐步消化的医保品种,一共有268个,其中西药143个,中成药125个(详细品种名单见文末)。

 

  实际上,随着新版国家医保目录在1月1日正式执行,三年内逐步消化地方增补品种也正式提上日程,接下来三年时间,是原增补品种的最后期限。这些品种可能面临着两种命运:一是在这期间在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时成功进入国家医保目录,二是彻底被踢出医保范围,成为自费品种。

 

  一旦这些品种被剔除医保目录,对药企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有药企人士表示,很多地方增补品种,都是依靠进入地方增补目录,来支撑产品的销售额。在被消化之前没有进入国家医保,一些产品的市场或将迎来毁灭性的打击。尤其是优先调出国家重点监控品种这一规定,明确了调出的优先顺序,将有300家左右的药企迎来严峻的挑战。

 

  不符合要求的西医开中药,不报销

 

  根据山东省医保局规定,对新版《国家药品目录》中的中成药和中药饮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开具处方,基金方可按规定支付。各统筹地区要通过建立完善医保协议医师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医师开具处方资格的核定管理。

 

  此前,只是国家卫健委层面要求必须是符合要求的西医才能开具中成药处方,如今,医保局也对该项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并且从医保基金源头上限制不符合要求的西医开中成药,这对于限制促进医生合理使用中成药,有了更进一步的推动作用。同时,对于中药企业而言,是更严峻的挑战。

 

  原来从考核医生、考核医院层面去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西医不能开中药,这是从医生层面出发。现在在医保系统上直接限制,不符合要求的西医开具的中成药处方是不能报销的,这是从患者层面出发。在二者的组合拳下,争夺符合要求的医生的处方权,成为中药企业的又一个白热化的战场。

 

  附:山东省2017年版药品目录内非国家药品目录品种(3年内调出医保)

 

  西药部分

 

  中成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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