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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企业负责人自曝药企贿赂内幕

  6月30日,卫生部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随后医疗器械企业负责人自曝药企贿赂内幕。贿赂永远有其生存的腐败土壤。事实上,很多制药企业已经到了不行贿就没法打市场的地步。

 

  以药品在医院的销售为例。经过重重贿赂中标之后,企业也并不意味着产品就能进入医院顺利销售,这其中还要过医院暗设的门槛,企业只有交上“买路钱”才能让产品进入医院。

 

  据了解,为了扫平障碍,医药企业、药品经营企业除了向医院直接行贿外,还会通过各种形式向医生给“回扣”。回扣名目有“宣传费”、“广告费”、“新品推广费”、“外方费”、“统方费”等等。

 

  “统方费”是其中比较明显的商业贿赂。药品统方是指医院将每一个销售的药,按照天、月销售量进行统计汇总,所形成的内部数据,一般不对外公布。在医院,统方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医生自报、药房统计、电脑单等。

 

  但是,对企业来说,统方数据能够反映本企业药品的销售情况,进而可以为本企业“推广力度”做决策参考,因此显得尤为重要。药企、代理商、医药代表都会向医生、药房人员等支付“统方费”。

 

  “统方费”已经成为药品回扣的主要形式之一,一般是一盒药在两三毛钱,多则每盒七八角乃至一元钱不等。虽说回扣不高,但涉及的品种多、范围广、数量大,药房可以说是“旱涝保收”。

 

  一医药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统方费都是私下给的,一般是给相关医生、药房和医院计算机房的人。生产企业或者经营企业的医药代表这些人很熟的话,就能拿到本企业在医院销售情况。”

 

  国内一医疗器械企业市场部负责人表示,“给统方费大家都是心知肚明的事情,药品和医疗器械进医院毫无疑问都要给回扣,没有回扣产品就没法卖。”

 

  然而,该医疗器械企业市场部负责人表示,相对于药品的统方费,高值医用耗材倒没有统方费,因为高值医用耗材只有特定的医院科室使用,产品卖到医院后数目明细,不会像药品那样一个药品多个科室开处方,而且数量庞大。

 

  这样的生存环境之下,药企不选择贿赂,那就意味着自寻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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