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新闻 > 江西推动“人体器官移植捐献”立法进程

江西推动“人体器官移植捐献”立法进程

  目前,江西已有近600名志愿者登记捐献人体器官,8月27日江西省人体器官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江西省红十字会称,江西“组织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有望实现地方立法。

 

 

  2010年3月,江西省被卫生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确定为首批10个全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省、市之一。

 

 

  江西省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项目负责人戴莹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江西省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正积极推动地方立法,“ 组织人体器官捐献移植”已于今年列入江西省政府立法调研项目。

 

 

  江西省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已与今年6月成立,江西省卫生厅、红十字会、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成为成员单位。

 

 

  2010年8月, 江西省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和院内协调员队伍正式成立,20位专家和11位医护人员大力支持、踊跃参与,成为江西省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的开拓者。

 


  早在2007年底,江西省便在全国率先组建了红十字会医用组织库。据江西省红十字会统计,目前已有志愿捐献登记者近600名,已实现捐献遗体者58名,其中有一例成功捐献器官(肝脏),有近30例成功捐献组织和角膜。

 


  江西省卫生厅、红十字会邀请省内仅有的两家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江西省人民医院和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召集协调会,就江西省如何开展人体器官捐献试点进行了认真磋商,制定了《江西省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积极筹建试点工作相关组织机构和人员队伍。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