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新闻 > 广东降价药达340种 平均降幅三成

广东降价药达340种 平均降幅三成

  广东省物价局称,广东为深入推进全省医药价格改革,切实减轻老百姓医药费用负担,经省医药价格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局昨天公示降低一批共计340个品种政府管理药品价格,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广东省物价局表示,社会各界如对这340种药品降价持有异议,都可以在9月14日前,以实名制方式,通过电话或信件的形式,向省医药价格评审委员会反映。

 

 

  广东省此次降价药品包括阿洛西林等共计340个。其中,西药272个、中药68个,调整后的零售价格与原定价相比,平均降幅28.7%,降幅最大的为63.1%,降幅最小的为0.8%。省物价局表示,此次降价是在政府定价药品目录中遴选出一批最高零售价格与2010年度广东中标临时零售价相比差异比较大的药品,并参考实际中标价格重新调整了最高零售价。

 


  不过,省物价局也表示,本次公示的价格不作为执行的依据。在9月14日前,社会各界如有什么不同意见或建议,都可以继续向省医药价格评审委员会反映。这些药品最终的销售价格届时将以正式文件公布的价格为准。

 

 

  物价局规定:一次性医疗器械零售加价1800元封顶

  一次性医用消耗器械最高加价不得超过1800元!昨天,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医药价格评审委员会公布了《医疗器械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市民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都可以实名制的形式联系下述联系人:薛松:020-83134578,姚丽平:83134618;地址:广州市应元路5号,邮编:510040;电子邮箱:83134100@163.com。

 

 

  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格的医疗器械,省物价局将制定销售到医疗机构或者零售药店最高限价,经营者在不超过最高限价的范围内自主制定具体销售价格;零售药店销售医疗器械按购进价1000元(含1000元)以内的加收不超过20%;购进价1000元以上的,实行累进差率,1000元部分加收不超过20%;1000元以上部分加收不超过18%,单件一次性医用消耗医疗器械最高加价不得超过1800元。

 

 

  广东省物价局还将建立价格监测机制,定期公布医疗器械价格信息,医疗机构给患者使用可单独收费的医疗器械应提供产品品种、产地、价格等情况的查询服务,并提供不同品牌、不同档次和价位的产品供患者选择。

 

 

  医疗机构自配处方药利润率不得超过5%

  昨天,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医药价格评审委员会发布通告,对《广东省医疗机构制剂价格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就全省医疗机构自配处方药品的定价管理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所指的医疗机构制剂,是指全省各医院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经批准而配制自用的固定处方制剂,以及从其他兄弟医院调剂使用和委托配制的中药制剂。

 

 

  各医院自配处方药品的价格将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制定或调整,其成本利润率将按照不超过5%进行核定,它们将由省物价局实行最高限价管理。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