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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部分医院医学检验及影像已达互认条件

  经过福建省临床检验中心和省放射诊断质量控制中心的评估,部分省属医院的医学检验项目和医学影像项目已达到互认条件,将避免患者重复检查,这是福建省卫生厅日前发布的信息。

 


  11家省属医院参与互认的项目共有39项,包括临床生化17项;临床免疫4项;血常规6项;尿常规10项;细菌2项。福建省立医院、福建省肿瘤医院等9家医院对39个检查项目均达到互认条件。

 


  福建省老年医院除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游离四碘甲状腺原氨酸之外,其余37个项目达到互认条件;空军476医院除甲胎蛋白之外,其余38个项目达到互认条件。

 


  医学影像互认部分,福建省立医院、福建省肿瘤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4家医院的DR、数字乳腺影像、泌尿系造影、CT、MRI影像等医学影像检查项目均达到互认条件。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的DR、泌尿系造影、CT、MRI等医学影像项目检查达到互认条件,但模拟乳腺影像检查(经CR转换)暂不符合互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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