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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在履行保健品监管新职能中迈开步伐

  在去年,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并实施了《关于明确保健食品监管职责和依据的意见》,初步建立起保健品行政许可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和开展保健品日常监管方法的研究,强化日常监管,在履行保健品监管新职能中迈开步伐。

 

  一、建立健全全省保健品安全监管体系


  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保健品监管的新模式。认真借鉴北京市保健品化妆品监管的经验方法,明晰省、市、县局三级事权,进一步完善福建省保健食品监管体制。

 

  二、加强保健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保健品生产企业许可事项和标签标识、人员、原料、生产过程、成品储存、品质管理、委托生产等方面的内容,确保企业按照《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组织生产,从源头上把住产品质量关。

 

  三、加强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保健品经营企业保健食品监管制度及其落实情况、标识标签、产品保质期、供货商及产品资质、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产品台账、从业人员体检情况、场地卫生及产品码放、库房卫生储存环境、店内宣传等方面内容,确保保健品经营秩序进入良好状态。


  四、继续开展创建保健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管工作新机制试点县工作


  在当前监管新体制下,各试点县结合辖区实际,开拓进取,先行先试,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管工作新措施、新模式和新机制。


  五、建立全省保健品电子监管网,促使监管向电子化、系统化的现代科学监管转变


  对保健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基本生产经营情况实行动态实时监督,监管工作力争从传统的检查排查方式向电子化、系统化的现代科学监管转变,向计划性、常态化日常监管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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