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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药监局转变监管方式强化推进法制保障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于今年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转变监管方式、服务跨越发展”为主线,完善决策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执法监督,转变监管方式,规范权力运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构建海西食品药品安全先行区,服务福建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 大力宣传、贯彻《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组织做好《办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切实履行《办法》赋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新使命,精心抓好学习培训,全面领会《办法》的立法宗旨和精神实质,准确掌握《办法》的内容和各项规定,增强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掀起《办法》的宣传热潮,为《办法》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与沟通,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完善监管机制,共同维护药械市场良好秩序,切实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


  二 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加强对基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结合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精神,督促示范单位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抓好示范单位考核验收,促进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新发展。


  三 继续加强立法调研和制度建设


  深入调研,广泛征求基层对完善药械地方立法和制定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建议,研究制定一些指导性和针对性强、执法实践中急需的规范性文件。特别要认真贯彻落实《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尽快提出切实可行的医疗机构设置的药库、药房或者药柜应当具备的条件,会同卫生部门公布实施。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定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逐步建立完善科学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体系。


  四 不断提高执法监督实效


  继续做好年度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增强监督检查效果。加强对行政许可行为的执法监督,进一步规范系统的行政许可文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食品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意见》,深入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建立完善适用规则、裁量基准和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加强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继续加强全省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的管理,组织做好2011年度全省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工作。


  五 扎实开展学法用法活动


  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的力度,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试题库,加强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执法有关法律问题的研讨,组织开展药械行政处罚案例评析,促进学用结合,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办案质量。


  六 积极开展普法工作


  深入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的经验与成效,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各种媒体,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树立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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