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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药监局多举措加强药企诚信体系建设

  浙江省湖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创建“药品经营企业诚信单位”为载体,落实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及失信约束惩罚机制,促使形成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药品市场环境,多措并举加强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一 以政府文件为向导

 

  以贯彻落实《浙江省药品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管理试行办法》为抓手,以《湖州市药品经营企业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激励守信和惩戒失信为目标,对于守信的单位给予鼓励,适当减少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对存在信用问题的企业给予警示,对失信的单位进行重点监管,并要求企业对照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按标准要求规范自身行为,从而进一步提高监管效率。


  二 完善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监管


  在进行信用等级分类的同时,完善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档案,将企业的开办、变更资料、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和不良记录等情况,分门别类地入卷归档,适当公开企业信用级别的评定结果和不良行为,促进企业强化自律意识,力争较好地消除监管力量不足带来的监管漏洞。


  三 对企业进行综合评定


  在督促企业自查的基础上,结合日常监管信息、GSP认证及检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监管信息,对企业进行综合评定。目前已对全市10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和吴兴区、南浔区的262家药品零售企业安全信用体系进行了评定。


  此外,还将通过诚信体系建设的深入开展,激发了药品经营企业争先创优的意识,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了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良好社会氛围,既达到了净化市场的目的,又有效降低了监管成本,践行了科学监管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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