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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药监局从多方面强化处方药出售管理

  2011年2月28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少数零售药店存在的随便出售处方药、驻点药师只挂名不在岗等情况启动了为期半年的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销售和药师在职在岗情况专项检查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处方药销售管理,维护公众用药安全。


  四川省药监局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检查处方药的规范销售情况。重点查看药品零售企业是否按照分类管理的要求及GSP规范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是否将销售的处方药按照规定进行登记销售;是否配备执业药师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并严格执行处方审核签字制度;是否告知患者用药风险和注意事项。

 

  除上所述之外,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还有检查药师在职在岗情况。重点查看药店有无药师排班表及考勤记录;营业时间药师是否在岗并履行岗位职责,是否佩戴标明其姓名、职称等内容的胸卡;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或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是否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在职药师是否与许可或备案人员一致;药师因故辞职或解聘,是否及时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三是检查药品不良反应收集上报情况。重点查看药品经营企业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注意收集由本企业售出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


  此外,四川省局要求所有药品零售药店必须严格执行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规定,驻店药师必须在岗履行职责。本次专项检查治理行动2011年8月底结束,分企业自查自纠、基层药监部门监督检查、省局督查总结三个阶段进行,四川省局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并督促企业做好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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