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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药监局精心部署医疗器械监管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推进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深入发展,全面促进医疗器械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决定从2011年3月1日开始在全区范围开展为期5个月的医疗器械流通使用环节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含专、兼营)违法违规经营、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器械、无证经营医疗器械行为。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自治区局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一 将专项整治纳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将本次专项整治纳入正在开展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整体工作中,各级领导要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通过媒体和多种途径搞好宣传,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二 采取有效措施,集中精力开展工作


  采取有效措施,集中精力开展工作,确保对辖区所有企业和单位的专项检查全覆盖、无遗漏;对经销、使用不合格医疗器械等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和单位,要依法查处。


  三 做到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


  做到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提高企业质量建设水平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要积极探索电子监管的新途径新方法,发展医疗器械现代物流业,积极引导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完善经营企业监管相关制度,着力在推进医疗器械流通使用长效监管方面取得新的进步。


  四 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质量


  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专项整治质量。自治区局将适时组织督查,检查各地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对安全专项整治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将追究相关单位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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