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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药监局强化药品流通监管力度

  2011年3月25日,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2011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会议,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署全市2011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认真完成药监部门的主要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覆盖抽验,确保基本药物在经营、使用环节的质量和安全。


  3月31日前,要求本市46家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必须完成基本药物电子监管的各项入网准备工作,各监管部门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加强重点种类药品的专项检查工作,开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疫苗、中药饮片专项检查工作。


  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重点加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监测工作的推动力度,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药械监测上报率达到100%,年末辖区监管监测覆盖面达到100%。


  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管工作。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必须做到全覆盖、无遗漏,每年检查不少于4次。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按照国家局要求,认真做好本市区县开展创建示范县遴选和试点工作。


  会议还就做好2011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突出工作重点,保证基本药物电子监管顺利实施;二要科学监管、整体推进、均衡发展,保证药品流通监管各项任务和工作的完成;三要不断提高监管队伍的执行力和内在素质,进一步提升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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