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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电子监管圆满完成

  丽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了落实国家局《关于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0]194号)和省局文件要求,丽水局的高度重视,多次召集生产企业法人、生产、质量负责人学习国家局、省局的相应政策及文件精神,督促中标企业及时开展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    


  丽水市现有药品制剂生产企业8家,其中涉及生产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的是6家,共有95个药品批准文号,无基本药物委托生产品种。经过药监人员的积极努力,在全市药品生产企业的积极配合下,丽水市基本药物生产企业已完成共12条电子监管生产线改造,圆满完成药品生产企业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工作,为丽水市基本药物生产监管打下了坚实基础。

 
  与此同时,丽水市局还将会把监督企业电子监管的落实情况纳入重点工作,同时积极鼓励辖区企业将所有品种纳入电子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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