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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药监局切实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于近期收到省纪委表彰通报,该局“推行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工作获评2010年度省直厅局纪检监察十大创新性工作之一。


  此外,湖南省药监局为了切实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2008年,湖南省局制定了《规范行使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试行)。去年,又对上述意见进行修订,出台了《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针对100多种涉药违法行为,细化情节认定,量化处罚标准,明确规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程序。在外部流程上,主要推行事先和事中报告说明制度,规定“凡给予行政处罚决定的,要向当事人说明法律根据和裁量理由”。


  另外,湖南药监局还在内部流程上,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实行“办、审、定”三分离和案审会制度??明确案件承办人及所负职责、办结时限;由政策法规部门对办案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把行政处罚决定权交由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决定。


  与此同时,湖南省从2009年以来接连开展药品安全“百日整治”和打假“搜狐”行动,查办涉药违法案件1.78万起,收缴假劣药械标值1771.8万元,移送制售假劣药品犯罪嫌疑人51名。所有案件均按自由裁量权基准做出行政处罚,全省系统没有发生一起执法违纪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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