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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药监局 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的要求

  浙江省药品监管系统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视频会议在杭州市召开。 会上,杭州、绍兴、金华市局作了典型发言,省局与各市局签订了《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201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责任书》。省局有关领导,相关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各市局、部分县局参加了会议。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黄萌对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提出要求,副局长吴宁一通报了2010年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情况,并对2011年工作进行了部署。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抓推进。基本药物质量和安全监管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药物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提高认识,思想上更加重视,组织上强化领导,工作上周密安排,履职尽责,全力以赴,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成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服务大局、融入主流的重要平台。


  二要明确重点、落实责任抓推进。明确今年四项重点任务:全面推行国家基本药物质量新标准;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体系。各地要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责任处室具体抓,细化任务,健全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三要加大力度、完善机制抓推进。要着力建立和完善电子监管机制、监督检查机制、检验检测机制、不良反应监测机制等四个机制。


  四要统筹兼顾、加强督查抓推进。要把加强基本药物监管与日常监管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等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在监管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管”的理念,促进全省医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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