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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广西药品监管局对其部署了九大安全措施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卫生厅、公安厅、工信委、工商局、通信管理局联合印发通知,对2011年全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

 

  一是: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加大对生产销售假药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法打击犯罪行为,保持打击制售假药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进一步掀起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新高潮。

 

  二是:继续强化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监管。

 

  严厉打击药品研制环节弄虚作假行为,强化药品生产关键环节的控制和管理,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

 

  三是:加大虚假药品广告整治力度。

 

  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通信管理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配合,严把广告审批关,切实加大对违法广告监测力度,认真履行广告审查监管责任,从严处理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企业,严格落实药品生产企业、广告经营商和媒体的责任。

 

  四是:推进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和质量保障机制建立。

 

  加强医药行业管理,提高基本药物生产供应能力。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严格实施企业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继续开展全品种覆盖抽验和不良反应监测。强化对基本药物公开招标采购的管理,减少中间环节,严格落实对中标企业质量、服务和能力的要求。合理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加强对基本药物使用环节的管理,确保医疗机构优先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五是:完善医药产业政策。

 

   大力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医药制造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引导、规范创制新药,发展壮瑶医药产业,推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数量,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从严审批零售药店。

 

  六是:深入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

 

  进一步明确有关监管部门的职责,充分发挥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协调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促进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避免出现工作推诿、任务不落实的情况。


  七是: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评估工作。通过自查自评,边检查边整改,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如期完成。

 

  八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

 

  要认真总结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制定一套高效的预防、监管、奖罚并重的长效机制,明确制度保障下的各项药品安全工作任务和责任。

 

  九是:加大宣传力度。

 

   从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主要环节,对药品不良反应、合理用药知识、虚假药品广告鉴别、查办大案要案情况等方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用药安全水平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大新闻媒体曝光和舆论监督力度,大力宣传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措施和成效,增强人民群众药品消费信心,为深入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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