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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建设已“诞生”

  日前,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正式成立,至此,石家庄市及所辖17个县(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工作全面完成。为提高药械安全预测预警和分析评价能力,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建立和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有关要求,石家庄市药监局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采取三项措施,加快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与石家庄市政府的汇报沟通。通过多次汇报、沟通,市政府于2010年10月批准成立了“石家庄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为石家庄市药监局的直属事业单位。


  二是明确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协调市政府印发了《石家庄市推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县(市)在2011年底前全面完成市、县两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力争通过2?3年时间,全面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的办公设施、技术装备、人员素质与规章制度建设,在全市形成以市、县两级监测机构,集监测评价、应急控制、宣传培训为一体的精干高效的药械安全性监测与再评价技术支撑网络,进一步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使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得到更有效的保障。


  三是加大对县级机构建设的督导力度。石家庄市局多次深入县(市)进行督导,与当地政府积极沟通,强调设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数次召开县级药品不良反应机构建设调度会,解决县级不良反应机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有力地推动了县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的建设。


  截至目前,石家庄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和县(市)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人员已基本到位。下一步,石家庄市局将积极推进监测网点建设,使监测网络覆盖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各个环节。同时,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分阶段对市、县局有关人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人员、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临床医务和护理人员进行业务能力培训,为全市各级监测机构培养一批业务骨干力量,进一步提高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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