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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开展“做诚信药店活动”创造文明城市

  浙江省杭州市药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创文明城市,做诚信药店”活动,要求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迅速行动,以实际行动展现全市药品零售行业的管理水平和窗口形象,加强药品安全工作。


  活动要求全市药品零售企业按照《杭州市药品零售企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规范》提出的环境整洁、管理规范、质量安全、服务优质四个方面16项标准,逐一进行对照检查,开展自查自纠,自觉纠正不规范行为,确保质量管理的有效运行。

  
  各辖区局要搞好工作结合,加强督查,将此项活动与为期两年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GSP认证跟踪检查、抗菌药物专项检查、日常检查等工作相结合,强化督促和检查,把此项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药店信用等级考评的重要依据。

 
  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要签订《创文明城市,做诚信药店承诺书》,切实恪守“企业是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创建文明城市规范要求,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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