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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药监局履行禁毒职责加强特殊药品监管

  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处于近期被昆明市禁毒委员会表彰为2008?2010年禁毒人民战争先进集体。云南省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切实履行禁毒委成员单位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


  一 认真落实禁毒工作领导责任制


  把禁毒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禁毒工作领导机构。结合部门业务,明确此项工作的具体部门。层层落实禁毒工作领导责任和部门责任,把禁毒工作的职责和任务较好地融入到对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中,积极与市禁毒支队沟通协调,建立健全禁毒工作机制。强化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树立禁毒工作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主动意识和忧患意识。


  二 强化特殊药品现场监督检查


  正确认识和把握昆明市面临的禁毒形势,分析特殊药品监管工作的突出问题,查找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加强特殊药品管理的对策。在做好日常监督的同时,根据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盐酸克仑特罗”、“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及“特殊药品安全管理”等专项检查,保证了特殊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有效防范了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三 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另外,该局还坚持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案件查处相结合,严厉打击特殊药品违法行为。针对近几年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的现象,昆明市局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同时,紧扣重点环节,关注重点品种流向,密切与禁毒部门配合,加大宣传,开展专项检查,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


  四 严把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审批及初审关


  与此同时,昆明市局对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审批及初审严格把关,有效地避免了没有条件的企业经营使用特殊药品,进一步规范了特殊药品的经营使用,为预防特殊药品的流弊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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