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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多措并举 农村药品网络得民心

  2011年,福建省药监局采取四项措施,深入推进农村药械供应网络建设,强化农村药品质量监管,在实现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全覆盖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的广度和内涵,逐步实现城乡药品同质量、同配送的目标。


  一是完善网络覆盖。鼓励大中型药品批发企业跨地区兼并市、县级批发企业,鼓励药品批发连锁企业向城市社区和农村延伸设点;加强城市社区药品供应服务网络建设,消除城市社区药品供应空白点;加强“老少边岛渔”地区的药品供应网络建设,保障农村药品供应网络覆盖100%乡镇和100%行政村。


  二是提高建设水平。不断优化供应网点,提高供应数量,增加供应品种,构建质量可靠、配送畅通、消费便利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三是保障质量安全。认真贯彻实施《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抓紧制定实施福建省药房药库药柜药品质量管理的相关规范,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联合卫生部门,深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所、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药房规范化建设,切实保障城乡医疗机构药品的质量安全。


  四是加强配送监管。加大基本药物配送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无正当理由配送不到位、不及时的行为,解决好农村药品集中配送问题,切实加强基本药物供应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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