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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五年内“纳进”中医药

  据悉,省卫生厅下发《关于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作用的实施意见》,提出全省力争用5年时间,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现中医药服务全覆盖,百分之六十五的村卫生室和百分之七十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实施意见提出,通过3年时间建设好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

 

  保证省中医院的国内中医治疗肝病等重大疾病临床研究领域的领先地位,充分发挥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建成全省中医医疗、保健、科研和教学中心。通过5年时间,使地市级中医医院全部达到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百分之八十的县级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

 

  意见提出,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提供不少于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能提供不少于5项中医药适宜技术;将公立中医医院纳入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总体部署,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中医医疗机构。

 

  积极推进中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将中医药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孕产妇、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和高血压、Ⅱ型糖尿病等慢病患者健康管理中积极运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将中医药人才培养纳入全省“十二五”人才培养规划,争取每个村卫生室都要有一名中医或能西会中的乡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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