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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网上销售将得到全面管理

  “近期,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及相关行业协会,对网络药品销售进行了专题研讨。作为电子商务和药品流通行业的主管部门,下一步商务部将结合《网络零售管理条例》的制定,对包括药品销售在内的网上零售行为进行全面规范。”日前于济南召开的“第六届中国成长型医药企业发展论坛暨药物发展研讨会”上,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巡视员温再兴表示。在论坛上,温再兴还介绍了我国医药流通行业前三季度的运行情况,以及如何帮助中小型药品流通企业健康成长的思路。论坛由中国医药物资协会、济南市人民政府、天津药物研究院共同主办。  
 
  温再兴介绍,今年以来,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在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方面开展了以下工作:把握行业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落实《全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纲要》(下称《规划纲要》)。目前,部分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已根据要求,完善了工作体系,完成了各省市药品流通行业2011-2015年发展规划的制订。细化《规划纲要》配套措施,为行业改革发展奠定基础。

   
  积极配合医改工作,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增强服务意识,加强调研和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在行业结构调整方面,了解行业兼并重组状况,为企业出谋划策;在完善药品流通体系方面,重点探索“放心药”下乡的实现模式;在发展现代物流方面,商务部在北京召开了现场会,启动实施医药物流服务延伸示范工程,引导企业为医疗机构提供各种专业化服务。

   
  加快行业标准体系和基础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目前,《医药物流服务规范》、《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等标准已经起草,等待审核批准。加强药品流通秩序规范,创造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下一步商务部将结合《网络零售管理条例》的制定,对包括药品销售在内的网上零售行为进行全面规范,并加大对合法药品交易网站的宣传力度。


  在谈到如何帮助中小型药品流通企业健康成长时,温再兴指出:“商务部在推动药品流通企业加快兼并重组、做大做强,逐步提高行业集中度的同时,也高度重视发挥中小型药品流通企业的作用。”

  
  一是支持专业化和有特色的中小药品流通企业做精做专,发挥独特优势,占领特色化细分市场;支持老字号药店做长做久,在保持传统特色的基础上创新发展;引导一般中小药品流通企业通过市场化途径,加盟或并入大型药品流通企业,发挥现有流通资源的作用,实现规模化经营。

   
  二是在医改中注意保护药品流通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制定相关医改文件时,要反映中小药品流通企业的诉求。对于中小企业转型之路的选择,商务部也十分重视,尤其是药店联盟的发展已经引起了商务部的关注。不久前,商务部召开了“药店联盟座谈会”,探讨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的办法,就药店联盟的发展模式、主要功能及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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