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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检查 违规体检谁是“帮凶”

  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3部委联合下发“就业体检禁查乙肝”的禁令执行将近两年之际,一些用人单位在入职体检中依然违规查乙肝。而采访人员近日通过对一个案例的采访发现,部分体检机构受利益驱动,与用人单位合谋,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乙肝就业歧视风。因在入职体检中“被暗查”乙肝,随后被用人单位知晓乙肝病毒携带者身份并拒录,湖南籍大学生李彬(化名)和张伟(化名)将体检单位--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诉至法院。日前,该案在桃源县人民法院调解结案,桃源县疾控中心一次性向两人分别支付3500元补偿费。

  
  据悉,李、张二人是湖南某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去年12月,他们一起应聘湖南创元铝业有限公司化验员一职,并顺利通过笔试、面试,最终接到公司的录用通知。在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统一入职体检后的第二天,公司称体检报告显示,两人患有不同程度的乙肝,按照公司规定,必须当天离职。“体检的时候抽了血,但当时并不知道要检测什么。”李彬说,“其实之前我向疾控中心要过体检单,但他们说必须先交给公司。”

   
  在诉状中,李、张二人要求法院确认桃源县疾控中心在就业体检中私自对自己进行乙肝检测,并将自己的体检报告交给他人拆阅的行为,严重侵犯个人隐私权,分别提出3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而桃源县疾控中心却称,检测乙肝之前已经告诉李彬和张伟。桃源县人民法院经过两次开庭审理,最终调解结案,桃源县疾控中心分别补偿两位原告3500元。李彬和张伟的代理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律师廖卫表示,该案件属于民事诉讼案件,法院确定了桃源县疾控中心存在行政违法。


  采访人员采访发现,像桃源县疾控中心违规查乙肝这样的事并不少见。据广东平等机会促进工作组法律顾问刘建华介绍,现在很多体检机构都为公司提供上门体检服务,体检车直接开到公司,也不告知体检者检查什么项目。最后,体检结果由体检机构直接发邮件告诉公司。民间反歧视公益组织益仁平中心(郑州办公室)法务人员苗杰说,今年法律援助的6个违规查乙肝案件,体检机构都是受利益驱动,成为乙肝歧视现象的重要源头。

   
  此外,部分体检机构还要求应聘者签订《乙肝项目检测知情同意书》。刘建华说,根据卫生部的规定,知情同意书本是用于非就业体检者的,但一年来他和志愿者走访了广州市各级各类体检中心,发现《乙肝项目检测知情同意书》也被用于入职体检。“体检机构把责任推向体检者个人,既尽了‘明确告知’的义务,又从民法‘自愿行为’的角度规避了风险。”刘健华说。


  长期致力于消除乙肝歧视的公益律师李方平表示:“违规成本低、维权成本高,是导致政策执行不力的症结。迄今我国发生的乙肝病毒携带者起诉体检中心违规体检的案例,求职者获赔金额多为几千元到1万元之间,违规体检机构也极少受到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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