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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药临床研究能否与国际“连接”

  吴浈在“全国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工作会议”上强调,对于严重违反GCP甚至弄虚作假的行为,SFDA将加大处罚力度,不再给整改机会,直接取消临床试验机构资格并予以曝光。在制药行业,创新是公认的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核心动力,是决定企业在长期的市场竞争中成败的关键。


  从“十一五”期间,国家开始组织实施“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和相关部门在药品注册、价格等方面制定多项政策措施,促进创新药物的研发。在政策导向和市场竞争的引领下,我国新药研发潮流渐涌。随着创新药物研发的逐渐增多,给新药临床试验机构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大的挑战。

   
  12月6日,卫生部、SFDA在北京举办了“全国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各地方药监部门相关负责人、全国主要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所属医院院长、伦理审查主任委员、“十二五”GCP平台负责人以及应邀前来的国际专家等齐聚一堂,探讨如何切实加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提高临床试验的能力、水平和研究质量,更好地支持“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


  药物临床试验是新药研发的关键环节,是评价新药能否上市的主要依据,也是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的重要支撑。正如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桑国卫在大会主题报告中所指出的,在这样的形势下,药物临床试验机构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挑战。为了支持创新药物临床试验研究,保证重大新药创制目标的顺利实现,国家重大科研专项专门设立了GCP平台建设子项目,希望能通过各方面的努力,使GCP平台整体水平达到国际规范要求,所得到的数据与数据管理实现与发达国家双边或多边互认。

  
  在重大新药创制专项支持下,国内的新药研发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涌现了一大批创新候选药物,药物临床研究机构的建设也取得长足进步。据SFDA药品注册司司长张伟介绍,我国已有333家临床试验机构2348个专业通过了资格认定,承载了大量的药物临床试验。2005-2011年,共开展了6000余项药物临床试验,近年来更是每年都有近1500项临床试验在进行。国际多中心临床试验项目逐年增加,2010年超过140项。正是承担了国内、外的临床试验,使我国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和水平也在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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