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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东阳市药监局强化执法监管工作

  近年来,浙江省东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依法行政为目标,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以强化责任为纽带,不断规范执法行为,努力提高系统执法办案水平,建局以来连年实现行政处罚零复议、零诉讼的工作目标。2012年,针对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机构改革逐步到位和行政执法任务日趋艰巨的外部形势。

 

  该局积极分析查找当前执法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强化“四个意识”,助推全市食品药品执法监管上新台阶。强化行政责任意识。行政执法不仅仅指市场检查,还包括行政许可的受理与审查、法律文书的制作与送达等多个方面,执法人员必须以严肃的工作态度,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确保执法办案法制化、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

 

  强化法律学习意识。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讨论、座谈等方式,进一步学习掌握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并树立公平待人的法律角色意识、公正执法的法律服务意识和公开制约权利的法律责任意识。

 

  强化执法形象意识。每位行政执法人员都要时刻牢记在行使权利过程中以较完美的个体形象来塑造良好的机关形象,从注重内强素质入手,着力树立“四种形象”,即树立刻苦钻研、勤奋工作的敬业形象,依法行政、不徇私情的公正形象,礼貌待人、文明执法的文明形象,严格要求、廉洁自律的廉政形象。

 

  强化办案质量意识。充分认识案件质量是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生命线,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意识,健全《案件查办工作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管理制度,细化各科室在行政检查和处罚案件中的职责,做到准确认定违法事实、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精心办好每一起案件,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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