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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012药品市场监管的“突出点”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加强药品市场监督管理,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流通环节药品质量安全,近日,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监管责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突出做好2012年药品市场监管五项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药品市场日常监管。加大经营环节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疫苗流通环节、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监管,加强药品仓储管理。

  
  二是加强基本药物流通环节的质量监管。做到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全年检查不少于四次。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半年检查一次,全年不少于两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并通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确保基本药物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督批发企业开展基本药物品种核注核销,实现数据上传。不按规定开展基本药物品种核注核销的批发企业不得承担基本药物配送工作。

  
  三是加强药品广告和广告品种监管。加强与工商、通信、广电、新闻出版部门的沟通配合,严厉打击发布违法药品广告和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的行为。

  
  四是继续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继续加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推进力度,指导和鼓励更多的县(市、区)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五是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强化医疗机构药品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进、储存、调配、使用行为,监督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药品购进、验收、养护、储存、使用等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档案和药品质量管理诚信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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