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政策法规 > 新疆药监局确定2012年重点工作任务

新疆药监局确定2012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2年2月2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召开会议,专题学习讨论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工作落实年”重点任务和项目,确定2012年计划开展的重点工作任务和项目。强化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深入践行科学检验精神,牢固树立服务监管大局意识,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

 

  围绕“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对口支援新疆所合作框架协议”确定的7个重点援疆项目,加强与中检院的沟通协调,积极推动对口援疆工作项目的落实,切实使对口援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制定激励政策,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科研工作进度监督检查,力争圆满完成国家药品(维药)标准提高科研工作任务。

 

  结合新建实验楼的结构等情况,邀请专家组对新建实验楼装修工作进行规划和指导,尽快完成新实验楼的专业装修工作,以满足检验检测工作的需要。充分利用对口援疆工作平台,采用“送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水平。在对口援疆专家组的业务指导下,通过自身努力,完成好2012年国家药品监督评价性抽验工作,力争取得更好的成绩,展现对口援疆工作成果。

 

  按照自治区局要求,完成自治区药品及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工作任务,切实为自治区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撑。组织相关人员保质保量完成国家及自治区安排的餐饮食品检测工作任务,为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根据履行餐饮服务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检验职能的需要,进一步开展检验检测资质认定复扩项认证工作。

 

  组织相关人员完成好国家及自治区安排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任务,切实为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做出积极贡献。根据新“三定方案”要求,配合并完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独立设置工作,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督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促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事业的健康发展。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