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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开展医疗机构骨科植入医疗器械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骨科植入医疗器械产品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使用骨科医疗器械产品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械安全,着力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医疗机构使用骨科植入器械专项整治工作。

  
  开展骨科植入器械专项整治工作是2012年初全区食品药品监督工作会议确定的全局“十大专项整治工作”之一。此次专项整治从2012年3-8月集中开展,具体分准备部署、组织实施检查验收3个阶段;整治对象为全区使用骨科医疗器械产品的各级医疗机构;整治工作重点:一是检查医疗机构贯彻执行《宁夏医疗机构骨科植入医疗器械使用管理规定》的情况。


  二是检查医疗器械验收登记制度情况。


  三是检查体内取出的骨科植入医疗器械产品的管理情况。


  四是检查骨科植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工作。


  五是严厉打击医疗机构违法购进或使用假冒伪劣骨科植入器械的行为;六是查处使用无注册证、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骨科植入器械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是通过专项整治,督促医疗机构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增强意识,确保骨科植入器械使用行为规范,购进渠道合法,验收记录完整、离体后处理妥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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