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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部署药品生产流通集中整治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近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湖南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扎实推进全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

  
  《方案》明确,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集中检查、总结评估四个阶段。通过开展4个月左右的全省集中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药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犯罪活动,集中解决当前药品生产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使药品生产流通秩序有明显好转,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的药品消费信心明显增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权威和公信力明显提升。《方案》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组建由“一把手”亲自抓、各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业务部门和单位共同抓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层层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进行周密部署,强力推进药品生产流通集中整治。

  
  二要健全机制,落实整治责任。建立内部联动机制,整合各方面的工作力量,形成整治合力;建立整治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进行追究问责,确保药品监管部门的整治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案件信息报告制度,确保重大案件得到及时有效查处。

  
  三要严格执法,务求实际成效。坚持“严”字当头,严格监管、严格检查、严厉处罚,突出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对符合立案标准的要坚决立案,深查深究,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对生产销售假药的,要一律依法严惩。药品生产流通环节要杜绝一切问题。

  
  四要加强督查,及时上报情况。开展强有力的督促检查,促进各地切实加大整治工作力度,确保各类重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整治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五要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采取各种形式、利用各种渠道,积极宣传此次整治行动的意义和目的,特别要注重宣传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对生产销售假药、进行违法药品广告宣传、以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以及存在“走票”、“挂靠”等出租转让证照违法行为的企业或个人,要予以公开曝光。通过广泛宣传整治行动和曝光典型案件,向社会表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打击违法违规活动的态度和决心,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的整治成果,使整治行动深入人心,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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