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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

  2011年以来,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把食品药品示范县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有力举措,作为深入推进省部共建食品药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的有效抓手,作为贯彻落实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的重要载体,着力推进试点创新。

  
  一是出台指导文件,制定《安徽省食品药品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的内容、要求、标准。

  
  二是典型引导,在第一批21个县试点单位先行、先试,召开创建工作现场交流、推进会,总结推广经验。

  
  三是推进责任体系落实,完善监管机制,打造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有效提升。计划“十二五”期间,全省100%的县(市、区)符合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要求,15%-20%的县(市、区)分别跨入国家级餐饮范围或药品安全示范县行列。截至2012年3月20日,安徽省共有46个县(市、区)列入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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