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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部署药品生产流通整治活动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整顿规范药品生产流通秩序,建立健全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按照《全国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精神,近日,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省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动员大会,部署全省药品经营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会议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计划。成立海南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督查全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各市县局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的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

  
  二是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深刻认识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是强化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提高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对药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三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坚持重典治乱、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严格整顿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规行为。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层层落实责任,对内整合安监、流通、稽查、法规、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力量,对外积极争取公安、工商、税务、商务、卫生等部门的支持,形成监管合力、联运机制和高压态势。

  
  四是突出重点,抓好整治。坚持“严”字当头,强化督导检查,对集中整治中查出的违法违规企业,必须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已经查证属实生产销售假药的药品生产企业,一律提请国家局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对其中使用非法化工原料生产、违法委托生产、参与生产假药等情形的,一律按照情节严重,依法通报省局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对已查证属实出租转让证照票据经营假药或者购销假药的药品经营企业,一律依法按程序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生产销售假药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一律予以公开曝光;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嫌增值税票据造假的,一律移交税务部门核实。

  
  五是加强宣传,展示监管成果。深入宣传集中整治行动成果,展示执法形象,推动全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向纵深发展。


  六是完善机制,确保成效。各市县局要健全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完善风险评估和应急预警机制。坚持快速反应,找准主要环节,发挥跨省跨区域的协查机制,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效率,确保药品生产流通集中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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