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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进一步加强违法药械广告监管工作

  为进一步加大严重虚假违法广告打击整治力度,强化新闻媒体发布药械、保健食品广告的规范意识和行业自律意识,净化广告环境,近日,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省主流媒体进行了行政约谈。约谈中,通报了2011年下半年和2012年1-2月份对媒体广告监测情况,对媒体发布的24个涉及违法广告宣传的药品、保健食品和相关产品提出改正发布内容的行政告诫。


  分析了媒体发布广告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媒体负责人通过案例分析对广告发布中涉及的法律法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就媒体广告发布有关事宜进行了商讨,在净化药品广告环境方面达成了共识。

  
  一是进一步加强广告审查、发布、监管等法律规章的学习,提高业务能力。

  
  二是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严格审查广告的合法性,规范药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发布行为。

  
  三是形成打击违法广告的联动机制,对坑害群众利益的违法广告坚决抵制,严厉打击,不给违法药品广告生存的空间。参加行政约谈的新闻单位和有关广告经营单位表示,今后一定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相关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好社会利益与经济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不再发布虚假广告,做到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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