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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召开今年特殊药品生产管理工作会议

  近日,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2012年特殊药品及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生产管理工作会议,总结2011年特殊药品工作,部署2012年的主要任务。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属于特殊管理药品,在管理和使用过程,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管理规定,采购部负责药品采购,质量管理部负责药品的验收、养护,储运部负责特殊药品的在库保管。


  一是加强重点监管的特殊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对安全管理、制度管理、运输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执行标准和要求;二是要求属于兴奋剂管理的药品生产企业,做好兴奋剂生产和销售的管理,严格审查客户资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迎接第九届大学生运动会的召开;三是要求生产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企业,严格按照审批的麻黄碱数量安排生产,做好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对销售的麻黄碱复方制剂要确保送达目的地。


  会上,部分药品生产企业和区域性批发企业分别就特殊药品管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作了经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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