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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药监局将乡镇卫生纳入药品电子监管

  为提高监管效能,进一步完善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湖北省荆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有力措施,对电子监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现实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产品追溯和管理,维护药品生产商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更新服务器,在原有的基础上配置两台高性能的服务器。二是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软件进行升级提档。三是扩展电子监管范围,在原来的基础上,将乡镇卫生院以上的药械使用单位和医药器械批发企业全部纳入电子监管范围。四是功能增强,升级后的监管系统,既可采用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扫描,也可以按条形码扫描,使用更加方便、简单,并有利于与中药品电子监管网兼容。


  生产企业通过电子监管码将产品的生产、质量等源头信息传输到监管网数据库中,流通企业通过药品电子监管码进行进货检查验收并将进货信息传输到监管网数据库中,在销售时将销售信息传输到监管网数据库中,这些数据信息可供消费者进行真假与质量查询,供政府进行执法打假、质量追溯和产品召回管理,供企业了解市场供求情况、渠道销售情况和涉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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