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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药监局明确药品流通监管任务


  近期,浙江省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以确保药品安全为目标,以药品安全示范创建为抓手,以药品质量风险控制为切入点,创新监管手段,完善药品流通监管体系”的思路,部署2012年药品流通监管重点工作任务。


  深入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针对当前药品流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国家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部署,上半年开展一次药品流通领域的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基本药物流通环节质量监管。完善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监管档案;加强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要求所有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必须对赋电子监管码的基本药物进行百分之百核注核销,并通过电子监管网实现数据上传。


  全面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县(乡镇)创建工作,深入贯彻实施《杭州市药品安全示范县(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在各区、县(市)乡镇(街道)试点的基础上,通过构建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加强工作指导、协调和培训,全面推进药品安全示范县(乡镇)创建工作。深化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严格实施信用分级监管制度;研究制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信用评定标准;在开展“创文明城市,做诚信药店”活动的基础上,完善“诚信药店”评选机制。


  强化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贯彻实施《杭州市药品零售企业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审批程序,对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严格按照准入条件进行审批,从严监管;加强药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按照标准和程序做好行政许可、GSP认证和复认证、跟踪检查、专项检查等工作;开展药品批发医药企业关键质量岗位在职在岗监管;做好国家局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GSP宣贯和培训工作。推进药品信息化监管体系建设。在完成单体药店信息化项目基础上,建立实施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信息化监管系统;加强信息化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定出台系统信息化使用管理相关规定。


  加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贯彻实施《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医疗机构药品质量意识和法律意识。继续强化药品流通重点环节的风险管理。加大对疫苗、生物制品等高风险类药品的监管,强化对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流通环节的全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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