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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药监局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为全面确保全州2012年各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云南省红河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五严格”,强化各项工作落实。


  监管一是严格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强与政府及食安委成员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形成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安全监管合力。


  监管二是严格药械安全监管。继续加大药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管力度,继续抓紧特殊药品监管工作不放松,加强药械经营企业许可审批工作,在规范经营行为的基础上,提高药械质量管理水平。狠抓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建立基本药物监管责任体系,细化明确州市县监管职责。继续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完善覆盖农村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管理办法》,建立药械安全性监测长效机制,促进监测工作纵深发展。


  监管三是严格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结合全州保化产品监管现状,探索制定保化产品监管效能考评机制,完善责任体系、健全监管机制、规范生产经营。开展好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专项整治,加大对缓解体力疲劳类、减肥类保健食品和祛斑类化妆品的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违法广告,重点整治违法广告涉及的产品和发布企业。


  监管四是严格执法打假力度。围绕老百姓最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开展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专项整治行动,逐步建立打假的长效机制,加强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美容院等非医疗机构药械违法违规情况的稽查。形成打击违法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各种违法行为。


  监管五是严格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全面加强政务信息工作,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参考;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发布食品药品消费警示等,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监管宣传工作的渗透率、传播率、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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