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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药监局出台药品安全考核办法

  为强化药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保证全年监管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近日,经甘肃省政府同意,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印发《2012年度药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作为对各市州政府药品安全责任落实的考核依据。


  《办法》确定的考核总体原则是,坚持突出重点原则,围绕药品安全监管年度工作重点,突出重点环节,细化责任指标,实行量化考核;坚持“一票否决”原则,对本年度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发生生产假药重大案件和发生重大以上药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市州,实行“一票否决”。


  《办法》科学地设定了考核指标,将药品安全工作分为10个责任目标,34项具体内容,按百分制进行考核,90分以上为合格。其中,定量指标包括各类企业监督检查的频次、GMP、GSP认证跟踪检查和基本药物抽验覆盖率、基本药物抽验合格率、国家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实现率、乡镇和社区医疗机构创建“规范化药房”比例、药品检验结果法定时限报告率等27项指标。其中检查频次和覆盖率指标,不仅考核其指标完成情况,而且重点考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定性指标包括开展药品购销渠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推进市州药品检验所规范化建设情况,开展植入性医疗器械、口腔义齿和分子筛制氧设备的整治和督查情况,开展药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情况,农村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情况等6项指标。定性指标重点考核市州推进工作的程度和效果,注重机制创新程度,以量化考核分数为基础,分别确定权重统计得分。《办法》将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作为重点内容予以考核,分别从各级政府药品质量安全领导机构成立、药品监管部门协作机制建立、药品监管队伍专业化建设、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经费、抽验经费等专项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等方面进行考核。


  《办法》规定的考核方法视指标性质不同确定,定量指标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抽样调查、现场查验、统计分析等方法综合评估。为保证考核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配套制定了《2012年度药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评分标准》。


  甘肃省要求,各市州政府在2012年10月底前对药品安全工作开展自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年底前对各市、州政府落实药品安全责任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省政府报告,并向各市、州政府及相关单位通报,根据考核结果依次排序。 医药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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