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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药监局部署药用胶囊监督工作

  近日,安徽省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积极采取行动,对药用胶囊果断采取措施,全力做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的9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13个批次药品查处工作。


  合肥市局要求全市各药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立即暂停销售和使用国家局通报的9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13个批次药品。自即日起立即开展药用空心胶囊监督检查。结合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将药用空心胶囊的生产、使用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严把源头关。


  铜陵市局在全市进行紧急大排查,对未按规定停止销售和使用的企业或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理。该局执法人员前往全市唯一一家使用胶囊的药品生产企业,调查企业使用的药用胶囊进货渠道,对发现从浙江购进的2批次胶囊立即抽样检验,待检验结果公布后将作进一步处理。


  芜湖市局要求涉药单位,凡发现媒体报道的相关批次药品,立即暂停销售,予以封存,并向各县区局或市局报告。监督各药店、医院立即暂停销售使用相关批次药品。督促各药品批发企业、各市级以上医院暂停销售使用相关批次药品。


  明光市局在第一时间利用短信平台和监管网络群下发通知,组织全员开展铬超标相关产品“拉网式”专项检查。截至目前,检查中除发现一家企业从浙江购进空心胶囊经委托检验合格外,其余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未发现销售使用媒体曝光的13个铬超标产品。


  枞阳县局通过网络通知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组织清查,组织执法人员对药用胶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目前,全省此项检查仍在进行之中。 医药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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