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政策法规 > 广西药监局开展药用胶囊质量安全检查

广西药监局开展药用胶囊质量安全检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组织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扎实开展药用胶囊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紧急动员部署。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贯彻落实国家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研判全区药品安全形势,要求在国家局规定的时间内全力开展查处工作,重点开展对药用明胶、药用胶囊生产企业的现场检查及产品检验工作,完成对胶囊剂药品的抽验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应急管理。充分发挥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明确应急处置综合组、药品生产和保健食品组、药品流通组、案件查办和检验组、保障组等5个小组的工作职责,做到思想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查处工作不得敷衍,不得走过场,对工作不得力、查处不到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是领导靠前指挥。局长深入广西药用胶囊生产企业和承担铬超标药用胶囊检验任务的技术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对进一步做好药品安全和全面完成铬超标药用胶囊查处工作提出要求,强调要进一步加强产品原料辅料监督检查,规范生产程序,从源头上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同时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此次应急检验工作,高标准、严要求、强措施、保质量地完成好国家局和自治区局部署的检验任务。分管领导亲自部署、亲临现场指挥查处工作。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