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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药监局履行加强药品监管服务医改

  日前,《湖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简报》第十九期专题介绍了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履行部门职能加强药品监管服务医改工作做法。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学习贯彻省医改领导小组第九次会议精神,结合自身职能,研究具体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药品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强化日常监管、电子监管、监督抽验、不良反应监测等措施。积极配合参与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相关工作,切实防范超低价中标品种的质量风险,确保药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供应及时、价格合理。严控抗菌药物滥用,严格实行处方药、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


  二是开展信用等级评定。药品监管继续推进药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信用等级第三方评定工作,分别在县、乡、村三级基本药物配送企业中开展评定试点,建立基本药物供应诚信记录。严格执行《湖北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退出规则》,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专项整治,全面实施以打击挂靠、走票、出租转让证照为主要内容的“雷霆行动”。


  三是健全药品流通体系。稳妥推进县级第三方药品物流,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加大对基本药物“最后一公里”配送工作的监管力度;根据2012年国家即将出台的推进药品生产流通领域改革指导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四是切实开展检查督办。药品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调研工作。加强对市、县基本药物生产企业赋码、配送企业核注核销及数据上传等电子监管工作的检查。深入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和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切实提升基层药品供应保障能力。根据今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湖北省非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省基本药物抽验计划。 医药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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