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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药监局推进药品监管站建设

  2012年以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秀山县分局在总结去年食品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秀山县政府“民生工程”要求,大力推进药品监管站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将乡镇药品监管站建设纳入县委、县政府“民生工程”考核,县、乡二级政府层层签订责任书,与分局签订委托执法协议书,落实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同时,县乡两级分别成立了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形成了“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按职能分工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是明确建站标准。将药品监管站纳入乡镇(街道)机构序列设置,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确定2?3名在编在岗人员为药品安全协管员,现有药品安全协管员85名,每个行政村(社区)确定了1名药品安全信息员,现有药品安全信息员359名;药品监管站配备电话、电脑、档案柜、办公桌椅等必要的办公设备;

  
  三是实现财政保障。将药品监管城乡一体化建设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管理,并建立逐年增长机制。县财政安排了药品安全专项经费,县政府规定,乡镇(街道)安排食品药品监管站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管理,并实行专款专用,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加强督查考核。由分局领导带队对全县乡镇药品监管站建设的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按照“条块结合、属地负责”原则,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将在2012年7月和12月,将由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药品监管站建设情况进行半年督查和年终考核,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综合绩效评估体系,对考核排名在前3位的乡镇(街道)政府及办事处,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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