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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药监局部署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

  近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贯彻全省医改工作会精神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医改工作会议和省领导指示精神,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安全。会议就今后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医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把深化医改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来抓,自觉增强做好食品药品监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新手段,坚决防止重大药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是准确研判形势,增强忧患意识。要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加强监管;必须时刻准备,工作靠前,监管深入,监督到位,发现问题处置及时。在强化监管,严厉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引导企业履行好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增强忧患意识,质量意识,强化员工培训,严格质量管理,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引导企业走依法依规生产经营、诚信生产经营之路,努力做大做强。


  三是结合实际,抓好落实。积极配合国家局做好提高质量标准工作,加强宣传引导,调动企业积极性,做好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对于未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的药物,不予再注册申请。严格执行新修订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严格落实新规范和各项具体要求,确保认证标准的一致性,切实发挥新规范对本省制药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扩大电子监管实施范围,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品种和本省增补的基本药物品种全部纳入电子监管范围,没有纳入电子监管的,不得参与招标采购。同时,启动全省基本药物以外药品经营企业实施电子监管工作,推动电子监管向零售和使用环节延伸,逐步构建药品质量追溯体系。


  会上,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李德仁与各设区市局主要负责人签订了《省药品监管系统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度主要工作任务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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