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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药监局部署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市卫生局联合召开全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会议。


  会议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及《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学习培训,建立健全本单位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充实人员,完善制度,改善仓储、调配条件,对照相关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市、县药监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医疗机构日常监管档案,探索建立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并将医疗机构自查、日常监管等情况列入信用档案。


  市县药监、卫生部门将联合对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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