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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药监局加强2012年基本药物监管工作

  新疆为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强化基本药物监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着力做好2012年基本药物监管工作。一是完善基本药物监管档案。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基本药物监管档案。

  
  二是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强化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注重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形成指挥得当、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倡导行业自律,强化企业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

  
  三是加强日常基本药物监管。加强药品供应主渠道建设,落实基层基本药物招标配送制;加强企业药品购进票证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和落实索证索票制、票证查验制和票证检索制;加强对基本药物购进、验收、储存、出库、运输等环节的药品监管,实施药品信息化管理,确保基本药物质量。

  
  四是实施基本药物电子监管。严格监督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落实基本药物监管工作;加强“伊犁州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控系统”建设,扩大电子监管的覆盖面,提高企业数据上传的及时率和准确率,年内实现基本药物流通的全程电子监管。五是加强基本药物监督抽验。结合实际,制定基本药物年度监督抽验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基本药品监督抽验,尤其是对用量大、风险高及广告药品,加大监督抽验的力度;强化日常监督抽验,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可疑的基本药物,及时进行监督抽验,确保基本药物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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