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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药监局强化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监管

  为加强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监管,避免此类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和滥用,福建省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部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销售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作为日常监管的重点,加强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和基层医疗机构购销环节的管控,有效规范了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市场秩序。


  一是持续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强化企业责任意识。通过年度监管工作会议、社区协管员的上传下达、组织企业自查和现场指导等方式,强化对辖区内的药品零售企业、基层医疗机构等涉药单位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促使企业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自律意识,规范了经营使用行为。


  二是认真组织现场检查,严格落实管理规范要求。现场检查中严查此类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购进、销售(使用)、存储等环节,严格落实票据管理、处方药销售管理、医疗机构凭医生处方调配等相关要求,确保药品来源合法,销售和使用符合规定。严格落实市局三类药品的季度检查制度,做到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日常监管突出检查老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小药店、小诊所,专项检查以市局每季度通报的企业、药品零售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


  三是以稽查促管理规范,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以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为检查切入点,严厉打击无资质人员销售药品、挂靠经营和走票、医疗机构销售或变相销售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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