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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兰西实现药械监管工作五个转变

  2012年以来,黑龙江省兰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紧抓住督查案件促进日常药械监管工作这一重要环节,通过强化基础建设、规范工作流程、案例大讨论提升办案水平,努力将创先争优活动成果转化为指导业务工作的监管理念,着力实现药品、药械监管工作的转变。


  一是实现稽查工作重心由“行为罚”向“质量罚”的转变。更加关注药械质量安全,充分发挥药械稽查在保障民生问题中的重要作用。


  二是实现案件类型由药品为主向医疗器械与药品并重的转变。针对医疗器械市场不够规范的状况,加大对药械监管工作力度,推动整个医疗器械市场规范运行。


  三是实现执法稽查向和谐稽查转变。在每一个行政处罚之前,除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外,还通过与行政相对人约谈,注重策略和执法效果,刚柔相济,务求实效,使和谐执法贯穿于稽查执法的全过程。


  四是实现稽查工作手段从“单兵作战”向“协同作战”转变,办案过程中注重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指导和沟通,与有关部门特别是与县公安部门的横向联系,提高办案工作效率,注重降低行政执法成本。


  五是稽查工作方式从“亡羊补牢”向“未雨绸缪”转变。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更注重事前指导、规范,帮助企业掌握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怎么为。同时,加强药械监管工作后的跟踪检查,确保稽查工作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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