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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医改推进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近年来,随着新医改的持续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初步建立。截至2011年底,城乡居民参加三项基本医保人数超过13亿人,覆盖率达到95%以上。其中,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数达到10.32亿人,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人民群众“病有所医”有了基本保障,老百姓敢去看病了。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主任孙志刚表示:“我们也看到,目前我国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保障水平还比较低,制度还不够健全,比较突出的问题是,人民群众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后个人负担仍比较重,存在‘一人得大病,全家陷困境’的现象。大病医疗保障是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当中的一块短板。”


  孙志刚表示:“所需要的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城镇医保基金支出率80%,当年结余1108亿元,累计结余6180亿元,也就是说,以后该部分医保基金结余将成为购买商业大病保险的主力。

 

  《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12]2605号)》指出,各地可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医疗保险筹资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筹资标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有结余的地区,利用结余筹集大病保险资金;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地区,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年度提高筹资时统筹解决资金来源,逐步完善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多渠道筹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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