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新闻 > 太原开展先住院后付费政策得民心

太原开展先住院后付费政策得民心

  随着医改的进行,太原市开展“先住院后付费”政策,在政策实施之初为了规避风险,太原市卫生局建立了新农合就医信用系统,如果有人恶意逃费,医院可通过暂停其新农合医保、走法律程序等方法进行追查,其家属就医可能也会受到影响。


  “先住院后付费”不仅服务了农民患者,也对医院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据了解,为防止医院套取新农合资金,太原市卫生局对该市的医疗机构提出严格要求,凡是住院的患者一定要符合住院标准,必须住院的才能住院,检查完能走的就不住院。对此,太原市卫生局制定了细则和标准对辖区内医院进行不定期检查。


  首先实行的就是“按床日付费”制度。将所有住院疾病分为若干类,合理确定平均住院日,经过测算,确定各类住院疾病不同床日段的床日付费标准。按日支付,费用超出部分由医疗机构承担,结余部分归医疗机构所有。为避免医院向门诊转嫁费用、不合理缩短患者住院时间以及推诿重症患者的行为,医疗服务监测评价结果,将作为新农合最终支付费用的重要依据。


  作为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医院一方面需要直接面对病患,另一方面也受到医保基金的严格监督管理。对于医保病人,医生们要遵守“硬杠杠”,比如住院定额、药占比(山西省卫生厅要求,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山西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目录》内药品的费用,占使用药品总费用的比例达到90%以上,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目录内药品的费用,占使用药品总费用的比例达到80%以上,医疗机构非抢救生命使用药品目录以外的药品,要经过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住院天数等。


  此外,医保中心、新农合管理中心,都与定点医院签订服务协议,若医院超过次均定额的费用,省医保将全额收缴,市医保将按比例扣除,新农合将给予警告,直至取消定点医院资格。“先住院后付费”政策受到了太原市农民的认可,并且实施政策以来未出现一例逃费案例。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