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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需深化的制药业黑名单制度

  随着国内制药业监管制度的不断深化,对于制药业黑名单制度也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深化制药业黑名单制度已经势在必行了。


  10月1日起,制药行业黑名单制度开始实施,在制药行业出现严重违规违法行为的人员,将被列入黑名单,十年内不得涉入药品行业。


  近期,包括生产太太口服液等知名品牌的健康元制药在内的多家药品生产企业,曝出使用地沟油的事件,再次将药品安全问题推上舆论浪尖。对于制药行业违规违法问题的处罚,在刑事加民事渠道之外,加强包括行业准入问题的行业监管,也势在必行。


  8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下称《规定》),目的是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行业禁入和退出机制,督促和警示生产经营者全面履行质量安全责任。


  而被纳入制药业黑名单制度的药品生产经营者,十年内将不得聘用其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本次制药业黑名单制度的施行,是我国第一次明确地建立药品安全“黑名单”的规定,对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尤其是医药行业的诚信建设,无疑是一个很大推进。


  制药业黑名单制度不断深化是加大监管力度和打击力度的最根被要求,这有在监管力度上得到进一步的深化才能更好的实现市场的和谐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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