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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流通等级划分利益

  12月1日即将执行的五个行业标准,主要对医药流通环节中的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这两大类企业制定了分级规范。例如,按批发企业的年配送额多少给予星级评定,30亿元以上为AAA级,10亿-30亿元为AA级,市级配送企业年配送额低于2亿元则无法评上等级。


  仅以配送额这一个指标而论,国内除了国药控股、九州通等拥有全国性配送能力的企业,以及上海医药、南京医药、英特集团等区域龙头以外,大量省级以下企业会卡在30亿的标准线之下。绍兴地区流通企业浙江震元2011年药品批发额刚刚过11亿元,勉强够上AA级。


  如果医药流通新的标准被广泛采纳,等级将成为医药商业企业划定势力范围的主要依据,各地配送招标中产生的“地方保护”将有所缓解。但更多中小企业则只能被迫选择挂靠这些巨头以求生存。


  同样,对于零售药店的评级也纳入了诸如营业面积等较多的硬指标。AAA级药店必须大于100平米,配备3000个以上的药品品规,涵盖80种以上的疾病。虽然这些等级的相应管理办法尚未出台,但低等级企业会面临更多监管已是不争的事实。


  温再兴表示:“在医药流通企业招标、准入、医保配送等领域,评级可以作为参考依据。对于各级别企业,药监等部门也可以有针对性的进行管理。比如,重点查处没有级别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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