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实施《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的通知 |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局):
《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已于1999年9月1日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为做好贯彻实施GCP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GCP的重要意义
药品临床试验是药品在人体进行的安全性与疗效的评价。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是临床试验全过程(包括方案设计、组织、实施、监查、稽查、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的标准规定。为保证药品临床试验结果科学可靠,保护受试者合法权益,药品临床试验应遵循GCP的原则,这是药品临床试验过程规范的重要保证。因此,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参与药品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研制单位和合同研究组织应充分认识到实施GCP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实施GCP的步骤
按照总体规划,采取分步实施,逐渐完善的办法。首先要求一、二类新药按GCP进行临床试验,其它各类新药也应遵循GCP的原则开展临床试验,逐步达到GCP的要求。
三、实施GCP的要求
(一)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要认真组织学习GCP,遵循GCP的原则及要求,完善组织机构,制定标准操作规程,建立良好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确保临床试验的质量。对参与临床试验的有关人员应加强法规培训和专业知识的培训,不断总结和积累经验,逐步达到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要求。
(二)参与药品临床试验的新药研制单位,应认真学习、深刻理解GCP的精神,并根据本单位情况设立相应的机构,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配置专业人员,在药品临床试验中切实按照GCP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
四、实施GCP的管理与监督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应加强对本辖区内承担药品临床试验任务的医疗机构的领导,强化医疗机构实施GCP的意识,推动GCP的实施。参与药品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应积极创造条件实施GCP,制定出提高药品临床试验质量,保护受试者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并认真实施。对承担药品临床试验任务的医疗机构实施GCP的情况,卫生行政部门要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监督检查,提高我国的药品临床研究水平。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重视引导承担药品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研制单位和合同研究组织认真学习、准确理解GCP,加强辖区内药品临床试验的监督工作,深入了解实施GCP的情况,逐步完善监督机制,履行药品临床试验的稽查与视察等监督职责,
确保药品临床试验的质量。
(三)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厅(局)将实施中的有关问题和建议,及时反馈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司和卫生部医政司。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一日

- 相关报道
-
- Nature Biotechnology:解密大脑“天书”!ScISOr-ATAC技术,同时窃听细胞内部的“三重宇宙” (2025-07-28)
- Cell系列综述:GLP-1研究奠基全面总结GLP-1类药物在糖尿病和肥胖以外的健康益处 (2025-07-28)
- 《癌细胞》:免疫治疗又开“外挂”!中山大学徐瑞华团队发现,特定菌群产生的脂蛋白LIPOAF可以增强免疫治疗对实体瘤的疗效 (2025-07-27)
- Nature:细菌通过功能性淀粉样蛋白纤维抵御感染 (2025-07-27)
- 《自然》:科学家发现,肠道神经足细胞可快速识别肠菌鞭毛蛋白,通过迷走神经调控食欲 (2025-07-27)
- Cell重磅:让人人都能建立虚拟细胞实验室!科学家创建“细胞语法”,用人类语言预测细胞行为 (2025-07-27)
- CR:刷新认知!浙大团队首次发现,前列腺癌细胞竟能通过表达并分泌PD-1抑制抗肿瘤免疫 (2025-07-26)
- 罗氏2025H1:Phesgo增长55%,Polivy增长46%,中国区收入涨9% (2025-07-26)
- Cell子刊:CAR-T又攻克一种自身免疫病,成功治疗自身免疫性脑炎 (2025-07-26)
- Cancer Cell:中山大学徐瑞华团队发现,这种肠道细菌可增强癌症免疫治疗效果 (2025-07-26)
- 视频新闻
-
- 图片新闻
-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